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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与名校合作办学,推进六合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

作者:吕向东 发布时间 : 2022-01-04 发布单位 : 点击数:5572

提案内容

内容摘要:

为了推进“强富美高”新六合现代化建设目标,满足六合人民对高质量的教育的需求,近年来在区政府支持,区教育局努力下,我区与南京市城区名校先后结成了“北京东路小学棠城分校”、“科利华中学棠城分校”、“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部和中学部”、“成贤街小学龙池分校”、“南师附小方洲分校”等六所中小学与名校合作办学机制,为提高我区九年义务教育质量起到了有利的推进作用。但是,在与名校合作办学过程中也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存在着挂靠名校之名,没有名优之实。与名校合作办学成了有名无实的“噱头”;二是与名校合作办学过程中没有达成名校文化、制度、教育教学项目研究、教育教学核心技术等方面的植入,在促进我区中小学合作学校的高位提升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三是在与南京市等名校合作办学过程中没有实现将名校的先进办学理念、方式成果转化为我区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内在动力系统,更没有形成向全区其它中小学的推广运用效能。目前,我区的九年义务教育在“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存在城乡“优质”教育差距较大和“低位”均衡的现象,中小学教学质量在南京市明显滞后现象,依然是推进“强富美高”新六合现代化建设的短板。

因此,建议从“目标达成”、“厘清项目”、“成果转换”几方面深化与名校合作办学,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建议:

一、明确与名校合作办学的“达成目标”。借助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契机,按照自身的发展需要与符合自身条件的名校合作办学,并签订双方合作办学的“目标达成协议书”,按照目标达成协议条款考核、鉴定,甚至是委托第三方鉴定,按照目标达成兑现费用或者相关承诺。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定期督促合作双方完成“目标达成备忘录”,以确保与名校合作办学的“达成目标”过程管理。

二、厘清与名校合作办学的“项目内容”。不能局限于与名校的泛泛而为,什么都在合作,可是没有一个方面凸显出明显的成效。因此,每一阶段与名校合作办学的公关项目要理清楚,基于名校的某方面项目优势,与其合作,从而弥补自身的短板或者不足。

三、优化与名校合作办学的“成果转换”。与名校合作办学不仅是机械学习、照搬、复制或者简单地运用名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研训、教学等方式,而是及时转换名校成果,实现在合作中将名校方式“为我所用”,并适时将转化的成果向全区其它有需要的中小学校二次推广运用。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督促名校合作办学的学校汇报、交流在与名校合作过程中的转化而来的成果。并设立“教育引智奖励基金”,对促进自身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并辐射到其它学校解决问题促进质量提升的优秀的转化成果,作为“引智”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了有效落实以上三方面工作,建议区委区政府、教育局出台“深化与名校合作办学,推进六合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政策,并在年度财政预算时统筹安排“深化与名校合作办学,推进六合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专项经费,为与名校合作办学,真正向名校借到力,助力我区九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满足六合区人民在家门就能享受优质的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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