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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新材料科技园区内固、危废处理的建议

作者:余雷 发布时间 : 2022-01-03 发布单位 : 点击数:1769

1. 调研情况: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于 2021 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交运输同意现予布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对危险废物的转移要求“第三条

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为了降低危废的环保风险,危废在转移过程中需全程跟踪,转出单位需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平台” 中登记,车辆需安装GPS记录行踪,处理单位也需在平台记录处理过程。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南京市固体废物的处理参照危废的处理,原则上不出市。

以上可以得出结论:危废、固废的运输会造成环保风险,且风险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增加。

2. 问题分析;

新材料科技园目前入驻世界500强、化工50强和众多行业领先的知名跨国企业20余家。新材料科技园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控,建立了“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危废动态监控系统”记录。从数据上分析,园区各家单位的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危废以及固废需要外送进行处理。

“彼之砒霜,吾之蜜糖”,园区部分企业在危废与固废处理上是有资质的,也就是从技术上部分危废、固废可在园区内消纳。但从商务层面处理存在瓶颈,一般情况下,危废、固废的转出单位、处理单位均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实操层面并不能完全实现危废、固废园区内消纳。

固、危废物的认定及处理资质认证过程周期过长,例如: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7号)要求,法伯耳热电站关停不再运行,其无法继续焚烧处置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市经信委协调会议决定将转由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处置。

2018年11月,项目申报获江北新区批复(有效期2年);

2019年5月,环评报告(第一版)报江北新区;

2019年12月,环评报告(修改后)报江北新区;

2020年1月,江北新区召开评审会,要求提供污泥鉴定报告;

2021年1月,污泥鉴定报告完成;

2021年5月,环评报告(第二版)报江北新区;

2021年12月,由于导则、现状监测(有效期3年,监测时间为2019年3月),环评报告需重新编写。

3. 具体建议

固、危废园区内消纳是践行国家环保政策的实际行动;建议明确主管部门,结合“双碳”的政策要求,做好产业链的上下游对接,在充分掌握园区内企业信息以及市场信息的基础上,以市场指导价、统筹规划等方式出台政策,推动、协调、统筹新材料科技园区内固、危废的认证与处理,降低环保风险,提高园区的整体能源利用效率,并实现园区整体GDP的提升。发挥好已有成功掺烧经验单位的优势,进一步扩大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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