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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的建议

作者:张英 发布时间 : 2022-01-02 发布单位 : 点击数:5384

预付式消费兼具优惠和便捷优势,逐渐成为一种常态消费模式而广泛存在。而近年来随着会所健身的流行,市面上大大小小的健身会所绝大多数都采用“先办卡,后消费”的预付模式,随之而来的是预付费消保维权投诉量居高不下,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屡屡出现。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政策落实仍需细化。《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办法,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预付卡管理工作。对于预付卡发行相对集中的健身行业,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体育部门、预付卡管理牵头的商务部门,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在事中事前的监督管理、事后行政处罚方面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健身房面向公众提供服务,加上近年来健身理念普及,吸纳的消费人数众多,不少消费者遭遇捆绑销售、健身房“跑路”、开卡容易退卡难等负面消费体验,若处置不当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是履约责任不明。健身房在销售预付卡时手段五花八门,消费者因轻信商家承诺,经常出现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内容语焉不详的情况,容易产生消费争议。

针对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存在的种种乱象,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落实政策执行。结合健身行业发展现状,联合商务、体育和市场监督部门制定覆盖范围更广、更全面的健身行业预付卡管理细则。针对预付卡备案、15天冷静期等规定,落实常态长效的监管措施。同时,制定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理顺维权渠道、简化维权程序,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经营者及时查处、及时公示, 建立失信主体名单,发挥信用管理作用。

二是实行资金监管。推动建立预付资金存管制度,制定预付资金存管规则,确定纳入预付资金存管的经营者的范围、明确存管比例、资金划转条件和周期。探索运用市场机制解决预付资金管控问题,引入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服务企业作为第三方介入管控或者对预付资金产生安全保障。同时健身房经营者应依法采取多种办法就预付卡预收总金额向消费者提供担保。

三是提倡社会共治。加强行业自律,健身行业组织应积极制定行业规范,开展培训、指导,如举办健身行业品质承诺活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预付卡管理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介等方式大力加强预付式消费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诚信经营自觉性,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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