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制度的建议(社情民意信息)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0-06-04 发布单位 : 点击数:9383

我区政协社会工作二组(法制)王静委员反映,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行政诉讼是法治化途径解决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矛盾纠纷的重要制度,是集中体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的舞台。根据原铁路法院2017-2019年度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分析,案件数量及败诉率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执法理念、工作机制等密切相关。实践证明,如果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旁听行政诉讼案件,通过聆听庭审中原告、律师等发出的挑战对抗,以及法官提出的庭审询问,可以倒逼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全环节进行再认识,有助于在未来案件的执法中更规范、更合理,从而更有效的压降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提升胜诉率。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以部委文件形式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提出要求。因此建议我市尽快出台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1.明确牵头部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部门主体责任的要求,建议由市政法委和司法局牵头,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

2.落实全员旁听。目前法院除少数法定不公开开庭的案件外,绝大多数案件都已实现庭审“三同步”网络直播,建议对于本地区发生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涉及新类型、新情况的案件,或者法院提出旁听建议的案件,被诉机关全体执法人员乃至全系统执法人员应当尽可能全员旁听。旁听方式既可以直接到法院庭审现场,也可以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在本单位组织。

3.加强考核。为使该项制度成为相关单位常态化工作,应加大考核力度,如对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旁听行政诉讼案件次数进行量化,并将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相挂钩。

(本信息被南京市政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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