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二组:关于六合区停车秩序管理的对策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9-01-03 发布单位 : 点击数:5939

近年来,我区居民家庭机动车拥有率快速增长,目前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8.5万辆,导致城市区域,特别是城市中心区 “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对市民生活和出行造成一定影响。社会工作二组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就缓解城市中心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区停车管理现状

近年来,区停车办、交警大队、住建局、交通局密切合作,细致工作,着力缓解城市中心区“停车难、停车乱”城市管理问题。共计完成主城区57条道路临时泊位的设置和出新,向社会提供道路临时停车泊位3296个;帮助和指导全区其他8个街镇完成57条道路临时泊位设置,向社会提供道路临时停车泊位3483个;利用拆迁闲置地块增设临时停车场(站)19个,向社会提供临时停车泊位2084个;结合城市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解决因盲道设置位置造成部分人行道无法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泊位问题。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部分早年建设的居民集中居住区和城市商业街区周边“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如经典雅居和东泰雅园、紫晶城和金宁广场,由于在工程建设规划时,对城市化进程和市民家庭车辆拥有率的增速和增幅预估不足,导致规划缺乏前瞻性,造成早年建设的居民集中居住区和城市商业街区周边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2.受管理力量和管理权限制约,城市部分区域存在管理盲点。根据工作职能,区交警大队负责对全区所有道路违反禁停规定的机动车辆进行执法管理,区城管局对主城区64条(含南门新城17条)背街支巷违反禁停规定的机动车辆进行执法管理。实际工作中,由于城市部分区域管理权属较难界定或有关管理部门受管理权限制约,无法实施有效管理,如部分小区因规划建设时将小区红线范围内的部分公共场地建设在小区外面,紧邻道路人行道建造,小区物业无法安排专人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也缺乏有效管理办法),且该区域用途性质界定比较模糊,造成执法依据不足。

3.停车收费系统建设不完善,收费形式单一,无法实现在线支付,引发欠费、逃费现象。区停车办于2016年引进POS机停车收费系统,目前已实现停车收费点位全覆盖。但由于我区财政在该项目上未能和市财政接轨,无法实现在线支付功能,造成部分车主不能及时缴纳停车费用,欠费较多,且对催缴不理不睬,甚至出现辱骂殴打收费人员行为。

三、对策与建议

1.倡导绿色文明出行。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市民尽可能利用公共交通工具进行相关社会交往活动,养成“能步行的不骑车,能骑车的不开车”的出行习惯,在骑车、驾车出行时养成“车停人停、文明不停”的良好意识。

2.增加停车资源供给。在居民集中居住区和城市商业街区周边,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和学校操场的地下空间布置停车场,对其周边新建建筑采取政府资金补贴或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在不超过项目容积率的前提下进行地下多层停车设施建设,或者合理利用建筑物的裙楼建设停车设施,使其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同时向社会提供停车场所,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3.利用价格杠杆调控停车行为。采用差异化收费,分区域拉开收费档次,城市中心区域停车收费标准高于周边地区,周边地区停车收费高于外围地区,通过价格杠杆调控泊位周转率,缓解城市中心区停车难。

4.建立停车诱导系统。先行在紫晶城和金宁广场区域建立城市停车诱导系统,减少驾驶员寻找停车泊位的时间消耗,减少车辆绕行,提高停车设施泊位利用率,从而达到提高各类停车场(站)和道路临时泊位利用率的目的。

5.完善停车收费系统建设。通过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对POS机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线上支付并在条件允许的路段建设道路停车自动收费系统,实现多元化停车缴费。

6.消除停车管理盲区。对规划建设中未作为停车设施使用的区域,利用道路隔离设施的设置禁止相关车辆驶入。对作为停车设施使用的区域,在完善停车标线设置后,责成小区物管企业安排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停放车辆的行为,依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商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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