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几点建议(社情民意信息)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8-12-15 发布单位 : 点击数:6808

自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已进入到攻坚克难的最后冲刺阶段。为全面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建议:

一、加强创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强化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的辨别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市民和社会各界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的主人公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具体做法可以在居民小区设立宣传栏、定期印发“食安简报”等形式;还可以编制市民版的“食品安全手册”,发放到每一户市民家庭。教育部门可以把食品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让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走进课堂,使孩子从小树立食品安全的理念。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诚信经营意识和法制观念。一些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唯利是图思想严重,法律意识淡薄,社会公德缺失,在对这些经营者的监管过程中,对其违规行为除了依法依章进行经济、行政处罚外,也可以借鉴交管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扣分,集中学习的做法,使惩处与学习提高同时进行,疏导与管制并举,达到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的目的。

二、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思想过硬、设备先进、技术一流的执法队伍,是成功创建的保障。首先强化食品监管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树立文明、公正、廉洁、务实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良好形象。其次要加强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彻底改变过去完全依靠经验和依靠其它力量发现问题食品的状况,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先进的技术支撑。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网络监管系统。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的深度,达到能够精确动态及时的监控辖区内每一种食品的所有经营者的相关信息、每一个向辖区内供货的厂家、供货品种及零售商的相关信息。从而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性循环。第三要加快食品监管部门的人员技术培训,特别是基层部门和较为偏僻的城乡结合部区域的监管部门。为执法人员配备一些先进的简单的检测仪器设备,完全改变过往那种主要还是靠看、闻、摸等比较原始的方法鉴别食品的质量好坏、标识的真伪,实现人管与技管相结合。

三、强化社会监督。这种监督不仅要监督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同时也要监督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执法人员。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阵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市民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和帮助消费者投诉维权,可以设立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加强媒体监督。规范食品质量信息收集发布机制。一旦发现伪劣食品流通,应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墙报等多种形式予以曝光,并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同时公布讲诚信重维权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品牌,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强化企业责任意识,从而使食品经营户从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自律转变,从根本上实现食品安全的目标。

四、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必须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除了要加强日常监管,不断进行管理上的回头望,还必须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追责力度。一是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问责力度。二要加大对食品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三是加大行政领导问责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单位部门乃至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基层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不作为或乱作为、玩忽职守、包庇纵容的执法人员应给予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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