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区综合治税日常工作机制的建议(社情民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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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5 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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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政协经济二组委员反映,近年来,我区陆续有企业要求向区外变更注册地,如一家企业(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由于用地多年未得到解决,因注册地变更向地税部门要求将纳税地点由我区调整到雨花区。考虑该企业为我区传统企业,税务部门一方面与企业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另一方面主动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在这一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我区综合治税的日常工作机制、协调应急机制急需加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工作职责不清。虽然我区建立了综合治税工作机制,但责任不明。特别是主体责任不明,表现在具体工作中谁牵头,谁负责责任不清。
二是缺少日常工作机制。我区综合治税部门是一个松散型的组织,缺少日常办事机构,缺少一套经常性工作机制和实体化的运作机制,造成部门之间响应度不高。没有能够形成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和快速的及时应对机制。
三是针对性措施有效不多。由于缺少常态化工作机制,导致没有形成遇事共商共议氛围,从而不能形成工作合力,致使解决具体问题时应对及性不快、有效对策不多,效果不够理想。
鉴于我区税源偏紧,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特别是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成员单位的信息报告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协调制度、及时应对机制。及时沟通综合治税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特别是针对具体的、临时性点上问题要形成外部的信息报告机制、内部的共商共议机制、快速的处理应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考核。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内容,细化职责、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特别是要强化对具体问题的应对情况跟踪、督查,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四、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加强对区内企业的主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地、资金等困难,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加强政策研究,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有针对性出台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区内企业做大做强。强化要素保障,注重跟踪服务,为企业落地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