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工业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的建议(社情民意信息)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9-11-23 发布单位 : 点击数:5156

南京市政协委员、六合区政协主席楚琢玉反映,江北新区企业普遍存在工业废物处置难问题,经调研,发现主要矛盾有:

一是工业废物配套处置能力不足。江北新区内工业企业较多,工业废物数量大,其中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目前江北新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约170家,每年产生约24万吨危险废物,现有配套的危险固废处置企业4家,总处置能力约17.5万吨,其余6.5万吨需要跨市或跨省外运处理;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约600家,因目前没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企业,导致部分企业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在本企业内部而不知所措,另一部分企业直接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危废处理,增加了产废企业成本和处置企业的负担。

二是工业废物种类冗杂,处理难度大。江北新区企业产品种类多,产生的工业废物也品类繁多,但处置企业的工艺无法涵盖所有品类的废物处置,造成部分类别的危废无法得到处理。例如,对新区内部分企业产生的废碱、废酸和废盐溶液等,现有的4家处置企业尚无此类处理工艺,这些废碱、废酸和废盐等不能焚烧处理,更不能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否则会使废水生化处理系统崩溃,因此这些企业的废碱、废酸和废盐溶液库存也越来越多。还有一些企业产生的危废少而杂,虽然在处置企业经营范围内,但按照相关规定,不同类别的危废不能合并处理,导致处置企业因量少不愿接受。

三是危化品包装桶处置问题突出。危化品包装桶是化工产品在物流过程中普遍使用的包装物,而江北新区对危化品包装桶有回收处理资质的企业较少,处理能力有限,导致许多企业包装桶大量积压。有些包装桶里残留的危化品,会挥发、膨胀,尤其是夏季高温季节存在燃烧或爆裂伤人的风险。

四是工业废物处置企业审批难。按现行规定,处理量在1万吨/年以下的企业复审由江北新区审批,1万吨以上复审由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审批时间长,处置企业往往在审批阶段不得不处于停产状态;危废处置企业的年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时间短,且换证周期较长。此类“脱节”不仅浪费了处置能力,也造成了区内工业废物数量的积压,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建议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企业源头控制,加大回收再利用。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可回收、可再生的危废,采取原厂回收、再生方式。使用新型材料代替传统材料,实现循环使用。如将原来传统的铝皮加保温棉的保温方式更换成衣服式的保温,这样不仅易拆易装,比原来一次性的更保温,而且减少了企业成本,还提高了保温效果,且大大减少了工业废物的产生。

二是要强化职能部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率,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南京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认真执行各项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将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运输、贮存,确保程序化、规范化,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帮助企业提升处置能力。在落实危废处置企业管理规定、严把处置企业门槛的前提下,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积极帮助处置企业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提供专项资金,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引进更先进的回收利用技术,不断研发新的危废处理工艺,提高危废的循环利用;引导企业跨行业联动,变废为宝,如用火力发电企业处理来自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不仅减轻处置企业的处理压力,还能够大大降低能源的消耗。

四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固废处置企业。市经信、环保、规划等部门抓紧研究,依据全市区域产业布局规划,在符合环保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合适园区,引导帮助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企业落户,改变一般固体废物“无处安放”的现状,通过减少工业废物对环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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