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农村道路完工后“高门槛”的民生痛点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6-09-11 发布单位 : 点击数:13

六合区政协委员、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俊鹏反映,近年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进程中,各地大力推进农村道路硬化、拓宽、提档升级,路网通行条件显著提升。但部分建设、施工单位重通行、轻民生,重进度、轻精细管控,未结合村落地形、民居布局科学管控路面高程。无锡市某镇花园村林顶桥新村为庭院式聚居村落,村内主干道改造时直接在旧路面上加铺,路基抬高后整体高出两侧村民院落,每逢雨季路面积水顺势灌入农户家中,成为当地常年民生投诉热点;宁波市某镇苏岙村一株千年古银杏,因村庄道路硬化改造时勘察未摸排古树根系范围,路面整体抬高并在树根周边覆土硬化,根系长期积水透气受阻,古树逐年衰败、枝干腐朽;慈利县某镇村民反映,建成后的农村道路路基高于自家院落地面约1米,严重影响家人的日常出入安全,也存在严重的排水与内涝隐患。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加之缺乏针对村居周边道路的高程专项建设标准,导致道路建成后普遍出现“外高内低”格局,不仅引发雨水倒灌、院落积水、房屋受潮、古树名木烂根受损等问题,还造成出行不便、居住安全受影响,同时增加城镇区域开发填筑工程量,抬高开发成本,成为乡村宜居建设的突出短板,亟需系统整治、规范完善。

一、存在问题

(一)专项标准缺失,高程管控无刚性依据。农村道路建设主要参照通用公路标准,缺少针对民居密集路段的高程设计、施工、验收专项规范,未明确合理高差、排水配套、生态保护等要求,导致路面与民房、绿地、地块标高衔接混乱,是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

(二)前期勘察粗放,因地制宜落实不到位。项目前期未全面摸排民房标高、地形走势、排水通道及古树名木分布,设计照搬通用模板,片面追求路面平顺,未统筹道路与民居、排水、生态、地块开发的整体衔接,从源头埋下“外高内低”隐患。

(三)参建责任缺位,重效率轻长期影响。参建单位大局意识薄弱,片面追求施工效率与成本控制,在旧路基础上直接加铺结构层,不按现场复核标高、不优化设计、不同步完善排水顺坡设施,忽视路面抬高对民房、生态及后续周边区域开发成本的长期影响,造成问题“建成就定型”。

(四)民意与运维缺位,存量隐患久治不愈。规划施工阶段未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工程与民生需求脱节;已建成问题路段缺乏常态化排查、台账管理与整改机制,雨水倒灌、出行受阻、生态影响等痛点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对策建议

(一)出台专项标准,实现源头规范管控。建议交通、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制定农村道路高程专项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明确民居路段合理高差、排水标准、生态保护要求及验收细则,将标高适配、排水通畅、生态安全作为设计前置审查条件,从制度上杜绝“路高房低”。

(二)优化勘察设计,坚持因地制宜惠民。将民房高程、地形地貌、排水走向、古树名木、地块开发条件纳入核心勘察内容,建立专项台账。摒弃模板化设计,根据村落实际差异化确定路面高程、坡度与排水方案,统筹通行、民生、生态、开发成本多重需求,从规划源头规避隐患。

(三)压实参建责任,强化全过程标高管控。压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主体责任,将标高控制、民居衔接、排水配套、生态保护、开发成本管控纳入关键节点管控清单。严禁擅自加铺结构层、盲目抬高路面,施工中逐段复核标高,同步完善排水与顺坡设施;对标高超标、衔接不当立即停工整改,关键工序旁站监督、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既保障民生安全,又降低后续城镇开发综合成本。

(四)健全民意运维,长效化解民生痛点。建立项目公示与民意征询机制,充分吸纳村民合理诉求。开展农村道路高程问题专项排查,建立问题、责任、整改台账,通过增设排水沟、修整坡道、优化排水、保护古树等措施分批整改。完善常态化巡查运维,及时处置新增隐患,以精细化建设管理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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